问题编号:[169683]
问题标题:关于电器产品的配件报关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青岛海关关员,您好!我们是山东的一家企业。我们出口家电产品。每次报关的时候,我们的洗衣机肯定都是要做商检的,对于免提提供给客户的1%金额的易损配件,比如配件里有1个电机、2个电动门锁、2个排水泵、2个进水阀。我们是报税号84509010洗衣机配件,还是单独按照电机、门锁、排水泵、进水阀报关?那样的话是不是每项都要做商检?电机是在江苏的厂家采购的,需要他们给帮忙做商检,电动门锁是青岛采购的,也要他们做商检,排水泵、进水阀也都是不同厂家采购的,每项都要单独做商检?一个报关单不是只能有一张通关单吗?这种情况应该是普遍存在的,该如何处理呢?谢谢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海关归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应按照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归类。故你司拟出口的电机、门锁、排水泵、进水阀不宜归入84509010洗衣机配件,应单独归类,并分项申报。且根据通关单联网核查的相关规定,一份报关单只能对应一份通关单。因此,如果上述货物需要同一票报关,则只能出具一份通关单。建议你司就上述报检业务咨询口岸商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