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507]
问题标题:有关原产国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 我司是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的加工型企业,我们的产品是电池隔膜,原材料是由美国总部发过来的,在外高桥内按照客户的要求将美国的原材料进行切割,进口料件的HS代码是:39202010,成品出保税区的HS代码也是39202010,在切割的过程中产生了边角料,HS代码是:39159090,报进保税区时的原产国申报的是美国,想请问海关老师,当我们切割完毕后,成品和边角料的原产国应该是美国还是中国呢?另外,关于原产国的论述中,经过实质性加工是指什么样的加工才算实质性加工呢?请海关老师给予解答,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关于非优惠原产地实质性改变的标准请查询《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