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6666]
问题标题: 出口无代价抵偿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公司最近出口一票货物到韩国,到韩国时外商收货时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拒不收货 他们也不确定里面的货物是否真的已坏损 经双方协商 我公司同意给外方调换。请问: 1: 经查询海关报关单填制 此货物退运进境时贸易方式报“其他”调换的货物出境时应报“无代价抵偿”是否是这样?2;货物进境时还征税吗?3:进,出口的征免性质,以及报关单如何填制?4: 是否需要商检机构出的证明?国内出还是国外出?5:还有其他注意事项,还请您指点 谢谢您!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退运进境报“其他”,换货出口报“无代价抵偿”,无代价抵偿出口申报时需要商检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补偿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退运进境货物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目应填报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征免性质均对应“其他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