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864]
问题标题:提单运费有误
问题内容:您好。我单位进口了一批货物,由于外方提供的提单上运费有误,导致我单位多交税款2千余元。现在外方向我单位做了说明,并提供了相关材料,请问有办法退还这部分税款么?如何办理呢?盼望您的答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提交下列材料:《退税申请书》;原税款缴款书和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请在北京海关网站下载中心/通关管理模块,下载退税单据,持所有报关单据及税单、说明等,向审单处当面提出申请,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