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4854]
问题标题:关于未在加工证明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代理客户进口新西兰猕猴桃,货物从澳大利亚悉尼转港至上海。由于新西兰属于享受协定关税的国家,海关要求申报时提供由澳大利亚海关提供的“未在加工证明”,但是客户给我司的答复是澳大利亚海关出具的“未在加工证明”只能是副本不提供正本文件。请问是否有这种说法,如果没有正本“未在加工证明”如何通关?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未再加工证明就是对对方海关开的,应当提供正本。如果无该证明,海关将查验货物箱号、封志号以确定是否加工。具体可咨询现场原产地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