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空包装箱出境[135793]
问题编号:[135793]
问题标题:空包装箱出境
问题内容:本公司与瑞士一家公司互有进出口业务,目前,我们需要从瑞士进口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包装箱是由供应商提供的可以反复使用的包装箱。我们收到货物后,将我们要出口给瑞士的产品又装进包装箱出口,但通常收到的包装箱多,出口的包装箱少,因此,空包装箱我们要退还给瑞士(长期业务)。请问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出入境办法来处理这笔业务。另外,如果我们用“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来处理这笔业务,那对于装了产品出口的包装箱如何核销,并且是不是对于我们的每一笔出口业务(不管用没用这个包装箱)都会受海关审查监管?什么时候提交申请,是货物报关的时候吗?还是要提前?包装箱没有单独的发票或合同,应该如何提交有效文件?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贵司可申请按“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凭货物复运出境报关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暂时进境货物销案手续。包装箱应向海关提交形式发票或合同。收发货人备齐相关核准材料后可向海关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海关依法对所有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管。其他有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