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733]
问题标题:出口区域通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经常给一些企业做区域通关,想了解一下:第一,企业为什么要做区域通关;第二,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做区域通关?烦请关员详细解答,最好举个实例,不胜感激!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关于实施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的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守法便利的原则,简化海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属地海关”系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一般而言,海关企业管理类别在A类以上的企业可以书面向属地海关提交区域通关的申请,如海关予以核准同意并授权后则可以办理进出口区域通关。目前,青岛海关已经和多个直属海关或其业务现场签订了区域通关协议,基本涵盖了沿黄流域、周边省份及沿海部分口岸。因此青岛海关辖区内的A类企业如欲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申报,应向当地海关监管部门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