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0097]
问题标题:印刷品进口咨询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中第16条的规定中提到,“接受境外赠送的印刷品超过100册或者音像制品超过200盘的,受赠单位除向海关提交上述单证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想请问如果进口的印刷品数量刚好是100册,在进口报关的时候是否可以免领《批准单》这一批准文件?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中的规定,接受境外赠送的印刷品100册以下的(含100册),不需要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