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939]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货物退运后再返修出口-急!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有出口的游艇因为质量问题需要退运(原为一般贸易出口)后再返修出口,但是时间自出口日起已经超过一年,不知该以何种方式申报?以及所需具备的材料?或者是否可以租赁其他的保税仓进行维修后,再出口?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您好!上述货物可以按监管方式“进出境修理物品”(代码1300)进行申报。根据海关对“进出境修理物品”的有关规定,申报时应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复运出境申报时凭进境修理报关单和维修合同(或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解除税款担保的相关手续。货物不能进入保税仓库进行维修,但可以进入保税区进行维修后再出口,并按照保税货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