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北京海关:贸易方式与外汇收支[142525]

北京海关:贸易方式与外汇收支[142525]

问题编号:[142525]

问题标题:贸易方式与外汇收支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计划从德国供应商进口一批货物(HS 84559000),按照采购合同向德国供应商支付货款;然后我们在中国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和简单包装,出口到美国客户,按照销售合同从美国客户收款。请问我们在中国办理进出口通关时,需要按照何种贸易方式进行申报?能否顺利进行外汇收支?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建议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出口,海关对进口货物签发付汇证明联,对出口货物签发收汇核销证明联。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上一篇:上海海关: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补新税单[142425]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