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130]
问题标题:关于ERP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光盘进口完税价格的审定
问题内容:我司于2004年委托北京思爱普公司为我司安装ERP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属国内交易),在04年已一次性支付一笔软件最终用户许可费,后续每年支付一次系统维护费,因此我司享有该公司的所有服务支持,我司欲在网上下单让该公司寄送一套系统光盘(光盘是免费提供的),但因为提供光盘的服务均属该公司在德国的总公司的服务范畴,当我司在网上下单后,将会由此德国总公司直接寄送到我司的(此行为将涉及进口),因此我司想问这种情况下是按ERP系统光盘的价格来征税(虽然光盘是免费提供的),还是一定要把我司04年就支付给北京思爱普公司的软件许可费或每年的维护费也要计入完税价格来征税,我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根据咨询企业提供的情况,免费提供的光盘不存在成交价格,应按照《审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合理方法进行估价。至于软件许可费和维护费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需在全面审核许可协议、销售合同等文件的基础上,依据《审价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具体分析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