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684]
问题标题:归类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我们出口的一些货物,在遇到多次不同港区,不同海关查验, 提出不同归类问题. 但是听海关说.做预归类并没有任何决定意义.想请问,是否有什么部门,能针对品名归类,做个具有意义的说明,并出具相关书面说明,这样我们也不要每次都和查验海关解释说明.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北京报关员考试答:报关单本身就是法律文书,《税则》是归类的最基本法律依据,《注释》是对税则的具体解释,总署还出版和公告了很多具体的归类决定,这些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此外,预归类尽管无决定意义,但一般可给予通关便捷,如现场海关有异议,可由预归类单位与海关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交归类职能部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