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871]
问题标题:有关于黄金制品进口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内容:在首饰产品,根据其客观产品特性,和归类原则“按重量计含铂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应试为铂合金”,归类至:7113192990其他铂金制首饰及其零件申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和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09》,进口时无需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但是根据最新版的《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0》,该税号后,监管条件为J。此种情况,进口时,是否应该至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总署对于金制品进出口是否另有最新相关公告?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总署对于金制品进出口没有新的相关公告,你所提问的税号7113192990项下是不需要J证的,最新版的《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0》,由于税号拆分问题导致印刷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