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558]
问题标题:无商业价值
问题内容:你好,老师: 我司出口一批临床试验品(数量是2000支,还不具备销售资格仅是用于临床试验,属于无商业价值)请问我们报关的贸易方式要用什么方式?是否可以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中的“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广告品”这样的方式报关由于没有价值,报关金额又要如何定价 ?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北京报关员考试答:您好,33号公告规定,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在申报时,请按货物实际价值申报。通过Kj2方式向海关申报并不产生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