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045]
问题标题:进出境修理的进出口报关单遗失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现有一套使用十年的设备需出境修理,报关行称必须提供当初的进口报关单才能按“修理物品”的贸易方式报关。因时间久远,我司的货物已过保修期,愿意进境时按修理费支付关税,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按照“修理物品”报关吗?另请问,如果进境修理,但原出口报关单遗失,是否可以按照“修理物品”进境报关呢?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进出境修理的贸易方式是根据双方的签订的修理合同确定的,出境修理的货物和之后复运进境时应以“修理物品”的方式申报,复运进境时需提供原先出境的报关单。复运进境时,需对修理费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