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486]
问题标题:您好! 我公司准备将部分数控机床零件发往台湾加工后再返回
问题内容: 我公司生产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在组装数控机床过程中使用到工作台、立柱、导轨等机床附件。 因大陆的机械加工厂加工精度达不到要求,我公司准备将部分已经铸造好并经过初步加工的机床工作台、立柱、导轨(海关编码8466930000)发往台湾,由台湾根据我们的精度要求用机床磨、铣加工后再发回青岛,我们付给台湾加工费,我们生产的数控机床部分销往国外,一部分在国内销售。请问这种方式我们出口和进口的时候怎样处理?从台湾进口的时候要交关税、增值税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你司对贸易过程的基本描述,建议按“一般贸易”分别办理出口、进口申报手续。一般贸易进口需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