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200]
问题标题: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问题内容:您 好! 我公司最近进口了一批货物,在进口环节缴纳了增值税及关税之后,不小心弄丢了这张进口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够补办这张进口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非常感谢您!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leiyanweely: 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现答复您的问题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填发海关提出确认其已缴清税款的书面申请,海关经审查核实后,应当予以确认,但不再补发税款缴款书。”若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应向现场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现场海关确认后,复印缴款书第四联,并在复印件上批注后加盖单证专用章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