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2473]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口货物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在越南承接一化工工程,现有工程机具和办公用品.消耗品(工作服,安全帽等),请问怎样办理出关手续,用不用交税.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
一、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实行经营资格许可制度,凡从事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须事先向商务部申请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的设备(含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等,海关凭企业与境外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其他文件和出口许可证件,办理海关验放手续:
(一)不属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商品,海关凭企业与境外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下同)或其他文件接受报关,办理海关验放手续。监管方式为“对外承包出口”,代码为3422;项目完工后运回的上述商品,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代码为4561。
(二)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企业须事先持有效项目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向商务部办理报批手续,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按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发证目录》发证范围,凭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和有效项目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属于配额有偿招标商品、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按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发证目录》发证范围,凭商务部配额招标、配额有偿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三)出口自用的生活物资报关时监管方式为“其它”,代码为9900。
三、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检疫及其它管制的出口商品,企业需在报关出口前办妥有关手续。
四、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属于出口应税商品的应当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