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展览品留购[113938]
问题编号:[113938]
问题标题:关于展览品留购
问题内容:我公司为苏州外商独资企业,制造类,但营业执照显示可以从事商品批发,进出口等贸易业务,11月从意大利进口一批机器,准备先用于参展,后运回苏州,但报关公司以“展览品”将这批机器进行申报,未以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现咨询我公司是否可以以一般贸易方式补交税金等由本公司自己买下这批机器?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展览会结束后,你公司可以向展览会主管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留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