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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进口免税商品的有关规定[114833]
问题编号:[114833]
问题标题:关于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进口免税商品的有关规定
问题内容:HS:55144900,进口商需提供哪些有关单证,货物外包装有什么要求?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67号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减让的产品,申报时应提交由出口成员方指定并已按规定的签证操作程序的规定通知《协议》另一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