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194]
问题标题:维修物品改一般贸易进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厦门海关: 我司有一批货物维修未出口,后经过询问只能改为一般贸易进口,我司想以货款的形式将未出口的货物以付汇的形式给客人,但是海关要求我们把美金改为人名币进口,这样就没有了付汇联,现在进口手续已经办完,国外客人又向我们所要款项,但是外汇管理局又不让汇款。所以想请问您们为什么进口药改为人民币那?美金我们怎么汇给客人呢? 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关于报关单填报规定。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关于报关单“总价”栏目的填报规定:“总价栏目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而“币制”栏目的填报规定:“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货币名称及代码填报,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须将实际成交货币按申报日外汇折算率折算成《货币代码表》列明的货币填报。”贵公司在填写报关单过程中,可参考以上规定填报;二、贵公司所询问题,因涉及较多部门,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若有需要可以电话2355139做进一步联系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