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918]
问题标题:商品标签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出口服装的话,正常标签写的是MADE IN CHINA.现在应客户要求,要把标签的MADE IN CHINA 改成 MADE IN HONGKONG。报关方面除了正常清单,发票,合同,委托书及核销单之外,还需要其他文件,方可以顺利通关呢?或者写MADE IN HONGKONG,在厦门是不可以通关的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关于“境内货源地”的有关规定,“境内货源地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若拟出口的服装为国内产地,货物的标签、标志等体现的信息应与货物实际情况一致以符合海关监管要求。二、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第七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公司在通关过程中,对出口服装的标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写为“MADE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