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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硝酸铵出口限制

问题标题:硝酸铵出口限制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是河北海化进出口(外贸),我司想出口一批硝酸铵,知道已经取消关税,但是不清楚是否还有其他的出口限制条件?比如需要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 之类的证件;如果有,我们需要何种资质、提交哪些文件才能通过申请?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6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相关规定,硝酸铵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出口需要向海关提供《军品出口许可证》才能放行。该证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申请,只有符合相关资质的企业才能取得。如你企业想出口,但又无法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办理。详情请咨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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