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船舶部件
问题编号:[104758]
问题标题:咨询
问题内容:上海海关关员好,我公司与台湾一家企业签订了一批船舶部件,该台湾企业在上海江南造船厂订购了一条集装箱船,我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是在江南造船厂将新造船舶交给台湾的企业后安装在新船舶上,但是安装船舶的零部件时是在上海的吴淞码头进行,所以我公司想请问海关是否可以按一般出口向海关申报?如果可以申报如何操作?我公司的销售合同是与台湾的企业签订的!谢谢。望回复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际航行船舶的船舶供应应由外轮供应公司和远洋供应公司负责。其他任何企业不得以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方式进行供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