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从越南进口天然橡胶
问题编号:[106794]
问题标题:从越南进口天然橡胶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打算以一般贸易方式从越南进口一批天然橡胶,在09年税则书上查询以下商品的 协定税率 : 天然胶乳 4001100000 、天然橡胶烟胶片 4001210000 、技术分类天然橡胶4001220000以 及其他初级形状的天然橡胶 4001290000 均显示空白,是否现在执行选择税率?若是,现行 的标准恳请贵关予以回复,另巴拉塔胶、古塔波胶、银胶菊胶、糖胶树胶及类似的天然树 胶 4001300000 是否是5%的协定税率?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贵公司咨询的天然橡胶要根据实际进口的状态确定其归类,涉及税号为4001项下的产品。协定税率是指与我国签署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所适用的税率,如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等。由于越南属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成员国,从越南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但所进口的货物必须在所列的降税清单范围,降税清单可在每年的税则查找(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降税进程,每年的降税范围和降税幅度都有新的变化)。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截止2009年,原产于越南的天然橡胶,只有归入税号为400130000的巴拉塔胶、古塔波胶、银胶菊胶、糖胶树胶及类似的天然树胶才可以享受5%的优惠协定税率,归入其他税号的天然橡胶不能享受协定税率。货物进口时必须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有关规定提交有效的FORM E格式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并符合海关有关优惠贸易原产地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