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边角料[110039]
问题编号:[110039]
问题标题:边角料
问题内容:青岛海关: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猪、牛皮革边角料(税号:4115.2000.90)进口事宜。我听说海关对于低于200平方厘米以下的货物,禁止进口。200平方厘米以上的需要办理废物证。客户进口的用途主要是:做手套、钥匙扣(吊着的)、还有头层、二层的皮革做鞋面等用的。请问海关有没有文件规定或者详细的要求等。盼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4115200010项下皮革废渣、灰渣、淤渣及粉末系禁止进口货物;4115200090项下进口需要提供P(废物批准证书),海关凭国家环保总局的废批证验放货物。请参阅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商检总局2008年第11号联合公告。具体办理废批证的掌握标准请向国家环保总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