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海关要求我司提供外方供货相关的价格、产品说明等资料并同时提供翻译版本,因为经办人的失误,产品说明的翻译有些关键部分翻译有错误,海关暂未发现,请问我司是否应主动提出,海关发现的话是否会处罚我司?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你司如提供的译文有误的,应尽快如实向海关申明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