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塑料托盘随货物出口

拱北海关:塑料托盘随货物出口

问题标题:塑料托盘随货物出口

问题内容:您好:为降低货损, 我们出口的货物计划用塑料托盘, 不重复使用,需要单独申报么? 或者还有其他限制么? 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规定:“盛装货物的容器”可以以“暂时进出口贸易方式”申报进出口。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单独申报。具体请与出口口岸的通关科联系办理。



上一篇:青岛海关:货样广告品的问题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