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合资企业投资额度内的设备
问题标题:合资企业投资额度内的设备问题内容:你好,有一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设备,该设备有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证书但不享受减免税,不做免税表。在报关时: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 三者的逻辑关系应怎样对应。 申报为:合资合作设备-鼓励项目-照章, 还是报为: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照章呢? 谢谢。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答:建议按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照章申报,具体以现场海关审核为准,请进一步向现场海关进口部门咨询,电话0532-82955112转进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