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两家厂商可否夹柜出货?
问题标题:两家厂商可否夹柜出货?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东莞的电子厂,现有一香港客户想下订单给我司及一家陶瓷厂。陶瓷厂负责生产储钱罐,我司生产线路板(使其可以在投币时发出声音的线路板),通过组装,变成一个会发声的储钱罐,现在出口方面有问题想弄清楚一点。可否让这个组装后的发声储钱罐由两家厂家同时夹柜出口呢?我司按线路板报关,陶瓷厂按陶瓷品报关呢?麻烦您回复一下!谢谢!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答:由于线路板已结转到陶瓷厂组装成发声储钱罐(线路板仅属于成品的一个部件),因此只能按成品名称申报,即由陶瓷厂以“发声储钱罐”名称报关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