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修理物品复进境后是否有付汇联?

青岛海关:修理物品复进境后是否有付汇联?

问题编号:[103858]

问题标题:修理物品复进境后是否有付汇联?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的货物出口维修六个月后复运进境,清关后没有出来付汇联,问报关员他们说这种情况的确是没有付汇联的,这样的话企业的修理费要如何核销呢?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的规定,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进口报关单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付汇证明联。


上一篇:青岛海关:减免税设备结转补交税款问题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