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同一地区两家外资企业结转问题
问题编号:[103649]
问题标题:结转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地区两家外资企业,甲企业部分产品通过海关结转到乙企业再加工出口,请问,结转的产品是否被海关统计在甲企业出口数据和乙企业进口数据中?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总署令第第153号)的规定,海关统计的范围包括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以及依法应当列入统计的物品。 没有实际进出境或者虽然实际进出境但是没有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物品,不列入海关统计。深加工结转产品不实际进出境,不列入海关统计,属于单项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