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8337]
问题标题:关于进料加工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 我们是注册在上海浦东的一家外贸公司。因业务需要,将会操作一些加工贸易。有几个问题如下。 1,我司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如购买手册,递交材料等,是否要去陆家嘴的海关大楼办理。 2,有说法只有生产型企业才能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是否如此?我司是贸易型进出口企业,是否只能办理来料加工业务? 谢谢。
答:现在已实行电子化手册,无需购买手册。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企业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因此,你公司应到加工企业实际加工地所管辖的海关去办理相关手续,并不一定在陆家嘴的浦东海关。你公司是否可以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应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为准,海关凭该证及其他有关单证办理手册设立手续。建议你公司相关人员在开展业务前,学习海关总署219号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