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219]
问题标题:台湾原产对二甲苯可否享受协定税率零关税优惠?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为大陆境内企业,进口多票原产于台湾的对二甲苯,货物直接从台湾海运直进到大陆港口卸货,未经停第三方国家或地区。但我司购买合同是与日本或者香港签订的,即存在中间商,每票货物都有符合《海关总署第200号令》规定的原产地证书,贸易链单证齐全。不知该货物可否享受零关税优惠?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海口海关
答: 您好! 鉴于你企业咨询的问题可能存在原产地证书规定栏目填写规范等风险,我关已上报请示总署。我关正在跟踪总署研究批复情况,待有明确意见后我关再根据你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及时反馈给你,特此告知。 如疑问,请直接拨打海关咨询电话12360向海口海关关税处咨询。 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