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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咨询完成上传收发货单后办理报关时限[192918]

 问题编号:[192918]

 问题标题:咨询完成上传收发货单后办理报关时限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想咨询深加工结转企业双方,完成QP系统申报收发货单后,多长时间办结该笔收发货单数据的报关手续??例如我司11月10日,累计11月1日至9日的送货量,通过QP系统申报上传送收货数据,客户在当天下午完成收货确认。请问双方最晚需在哪天完成该笔数据的报关手续??过往实施纸质关封作业,是在双方送收货后90天内完成报关手续。企业可否累计已上传申报的收发货单数据,次月底前完成转厂报关手续??候复,谢谢您!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发货的次月底前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但不得超过手册(包括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纸质手册等电子底账)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若贵司11月10日通过QP系统申报上传收货数据成功,应于12月31日前办理深加工结转报关手续。企业可累计已上传申报的收发货单数据,于次月底前一并完成深加工结转的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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