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365]
问题标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4项该如何理解?
问题内容:您好!关于[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文件的第44项取消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审批,请问该如何理解,是否以后企业办理以上业务都不用再向主管海关备案审批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目前海关总署仍未下发关于执行国发〔2013〕44号文件的配套文件,请关注海关总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