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470]
问题标题:设备出口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去年由于订单增加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了大批量的生产设备,现由于订单恢复正常,我司有部份设备没有用,闲置在公司。考虑到资源合理分配与利用,我司的总部决定要将闲置的设备出口到其它兄弟公司使用。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您:1.我司是否可以以本公司的名义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该批设备?出口的价格是有限制?我司以设备的剩余价值+10%的利润出口可以吗?2.如果监管条件不需要出口通关单,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用提供出口通关单?不用报检?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请说明你司一般贸易进口的生产设备,是否凭《征免税证明》免税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