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393]
问题标题:一次出口报关可申报合同数量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合并多个一般贸易合同的相关单证发一票货并申报一票出口报关,我司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口岸报关均无问题,只要在报关单的合同协议号栏与备注栏注明所有合同协议号即可。但据我司报关代理反馈贵关(机场办)对此不予认可,要求一票报关只能涵盖一个合同,请问是否属实?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尊敬的武汉海关门户网站用户,您好! 前段时间我关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出现技术故障,您提交的信件我们一直无法及时收到。现在我关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已恢复正常,但是目前距您提出相关问题的日期已过了很长时间。如果您需要继续咨询相关问题,可重新在武汉海关门户网站上提交相关咨询信息,我们会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一时间答复您。同时,如果您要进行业务咨询,可拨打027-12360;如果您要走私举报,可拨打027-82768200,027-82768235;如果您要廉政举报或行风投诉,可拨打027-82768121;如果您要提出信访事项,可拨打027-82768197。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