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358]
问题标题:韩国商品,经连云港海关入关,过境到哈萨克斯坦,需要办理哪些过境手续。
问题内容:韩国商品经连云港海关入关,过境到哈萨克斯坦,需要办理哪些过境手续。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答: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38号)规定:过境货物进境时,经营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报关单》;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如运单、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等;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发票、装箱清单等单证。过境货物经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讹后,海关将制作关封并交经营人。经营入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出境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