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942]
问题标题:轮胎氮气机的海关编码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归类科老师,我公司准备出口2套给卡车轮胎充气的制氮机,简单的讲氮气机的制氮原理就是将空气中21%的氧气去除掉,剩下的就是氮气了。归类为8419609090可以吗? 请给予确认,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注释规定,84.19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装置及类似的实验室设备,例如,加热、烹煮、烘炒、蒸馏、精馏、消毒、灭菌、汽蒸、干燥、蒸发、气化、冷凝、冷却的机器设备,不论是否电热的(不包括品目85.14的炉、烘箱及其他设备),但家用的除外;非电热的快速热水器或贮备式热水器: — 非电热的快速热水器或贮备式热水器:11 — — 燃气快速热水器 19 — — 其他 20 — 医用或实验室用消毒器具 — 干燥器: 31 — — 农产品干燥用 32 — — 木材、纸浆、纸或纸板干燥用 39 — — 其他 40 — 蒸馏或精馏设备 50 — 热交换装置 60 —液化空气或其他气体的机器 — 其他机器设备: 81 — — 加工热饮料或烹调、加热食品用 89 — — 其他 90 — 零件 。鉴于你司提供的商品信息过于简单,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不便答复。建议持真实有效的进出口合同、详细产品说明、《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等到进出境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