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336]
问题标题:舱单被占用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进口橡胶到港超过90天,报关员刷卡系统显示“舱单被占用”,但此货我司之前从未申报。正本提单在邮寄路途中,必须等到正本提单才能查明原因核注该舱单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第15日起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上述货物超期三个月未报,现场海关舱单管理部门应该已经对其进行过相应处理。你司可直接与进境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