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621] 申请海关扣留侵权货物必须精确到集装箱号吗?
问:我司获悉有个公司出口的侵犯我司专利的货物即将出口,在向海关提交扣留申请时,海关称因为我们只能了解到厂家名称和大致的出口日期,而不知道集装箱号码,所以海关无法作布控和扣留。请问向海关申请是否必须提供如此精确的信息,我司还有没有其他的途径维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建议贵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