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2303]问题标题:气相色谱仪及吹扫配套归类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代理一台气相色谱仪及吹扫配套,该设备包含吹扫捕集仪,该吹扫捕集仪是气相色谱采集装置。气相色谱只能分析有挥发性的样品,实际工作中的样品常常有不挥发的成分或者大量的水分。吹扫就想将样品中的不挥发的成分和水份去除。吹扫捕集即将样品置于采样容器中,在加热或者不加热的情况下,用持续的惰性气体流(如氮气或者氦气)吹扫样品一段时间,让样品中的挥发物挥发,并随气流流出。这个气流流经一个低温的装有吸附剂的吸附阱,挥发物被吸附在吸附阱上,大量的水分和惰性气体不被吸附而排除。然后将吸附阱加热,然挥发物解吸,再用一个小体积的气体将挥发物吹出。然后将此含有挥发物的气体导入气相色谱进行分析。吹扫捕集仪是通过一些线源和管道连接在一起的,请问海关该商品该如何归类,是否按照气相色谱仪归入90272011,还是需要将气相色谱仪和吹扫捕集仪拆分成两项归类,那么如果需要拆分成两项归类,吹扫捕集仪应归入哪一类呢?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建议您查询《进出口税则》、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