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829] 问题标题:发货港口变化,免表需要修改吗? 问题内容:我单位一设备进口,合同约定的启运港口是美国基本港口,到货港口是青岛港口;上周五,外商来邮件,询问:由于设备备货部分部件集中起来耽误时间的原因,考虑能否将设备的起运港口由美国基本港口调整为香港港口,到货港口仍旧是青岛港口,不变。目前外商还在与制造厂家落实。我的问题是:仅仅是国外发货港口变化,而到货港口不变。免表需要去海关办理更改吗?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如实申报。故你司应根据实际装运港口申报。且应保持免表与报关单一致,方可正常通关。免表到货口岸不变,不影响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