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919] 问题标题:深加工结转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异地加工企业,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不在同一关区。经营单位在拱北海关,加工单位在合肥海关。我们在合肥海关申请了异地加工手册。我们在用这本电子手册办理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时是以经营单位办理的,手册号是异地加工手册。请问我们这样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如果正确,那我们又遇到了新的问题:我们是转入方,东莞的一家企业是转出方,我们在申请过程中转出方海关已审批通过,但转入方海关电脑系统自动退单了,退单原因是转入企业名称与代码不符。我们检查了我们的单证和录入数据是没问题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么处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经营单位可以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有关手续需要向主管海关办理,具体退单原因请向手册备案地主管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