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4151] 问题标题:关于减免税办理地点的咨询 问题内容:关员: 您好! 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的世行贷款项目由某部委牵头实施,但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均在外省。该项目国际招标中标合同里有山东滨州和潍坊二地的二个用户单位采购进口设备,需要办理进口减免税。我的问题是:(1)该部委正准备办理鼓励项目确认书,但不知道应申请将鼓励项目确认书出给用户单位还是出给该部委?也不知道二种情况下后续减免税手续在哪个海关办理,办理流程有何不同。(2)如果最终鼓励项目确认书出给部委,应到哪个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和申请手续? 潍坊海关说如果鼓励项目确认书出给部委,则他们不能受理减免税申请,只能在北京海关申请,接北京海关异地监管通知后他们履行监管责任。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是直接到北京海关办理,还是必须先由部委先向总署申请待总署批给北京海关后北京关才能受理(99年教育部的世行贷款项目和04年教育部的一个内资免税项目都是类似情况,均先向总署申请,然后北京关按总署批文受理)?(3)如果最终鼓励项目确认书出给用户单位,用户当地海关才能受理吗? 查了总署第179号令,理解有些模糊。烦解答。 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请登陆北京海关互联网站,进入“业务服务”栏目的“减免税办理情况查询”,点击“总关互联网查询”,了解减免税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备齐相关材料向关税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