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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问题咨询[143622]

问题编号:[143622]

问题标题: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问题咨询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我司需要进口一种化学品,商品编码:3506100090,成分含量:其中甲苯40~45%,丙酮5~15%。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23号公告《关于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因该化学品甲苯含量大于40%,我司已经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即“易制毒进口许可证”。请问含量在5~15%的丙酮,是否需要同时办理进口许可证?以上问题请回复,紧急!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两种混合物中总量超过40%的也应验核《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贵公司进口的此类混合物应分别申请甲苯和丙酮的的许可证,并按实际数量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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