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5882]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手册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领导:您好,我们公司原来是外资企业,今年4月份已经变为内资企业,名字没有变,并且在4月份的时候办理了一本加工贸易手册,是以内资企业的新代码办理的,也已经出口货物了,但是等进口报关单退下来后,发现经营单位是新的内资企业的号,但是收货单位还是外资企业的号,并且出口的报关单,经营单位是新号,发货单位还是原来外资企业的老号,我想咨询一下,等新老号并存3个月后,原外资号没了,那我的手册就不能出口了吧?为什么我以新号办理的手册,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和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都是老号,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青岛海关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内资企业的代码办理的手册,则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及实际操作要求,报关单经营单位栏目应为该手册对应的代码。其他具体问题,鉴于你司未提供详细信息,建议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