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801]
问题标题:个人境外网购物品被海关扣关后的处理流程是否需要身份证正件
问题内容:您好!我从美国购物网站买了一双UGG鞋子,UPS的工作人员通知我递交了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购买截屏用于报关,现在又通知我,个人网购海关规定一定需要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请问这是不是合理的流程需求?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制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制,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虽超出规定限制,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快件处负责空运快递进出境的监管,办公地址在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中心(闻居路1333号),咨询电话:021-68893165,您可直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