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1647]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贸易核销手册的办理
问题内容:黑龙江的大庆福旺皮革有限公司进料皮革委托四川省隆昌县阳竣皮革有限公司加工成皮包,然后由大庆福旺公司出口,请问阳竣皮革公司需要办理核销手册吗,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并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成都海关
答: 您好! 上述情况属于异地加工业务。办理异地加工的流程:由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批同意办理异地加工意见→制作关封→交至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手册的备案、核销可由四川省隆昌县阳竣皮革有限公司到其主管海关进行办理。 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审批需要单证: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⑵经营单位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⑶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⑸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加工企业主管地海关审批所需单证:⑴经营企业主管海关制作的关封,包括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⑵备案需要的其它单证(可参考成都海关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2885391085.